男子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被判開設賭場罪
利用普通的麻將、撲克牌進行賭博我們也許已經司空見慣,但隨著科技的發展,不法人員已經將眼光投向了網絡,利用網絡開始賭場,并發展下線,為賭場尋找代理,接受投注。近日,仁化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樣一種新型的賭博案件。被告人均未上訴,該案已生效。
2019年2月,被告人劉某發通過網絡獲得總代理賬號后設立分代理提供給被告人賴某付、劉某根進行代理“六合彩”賭博,并接受下線的“六合彩”賭博投注。其中2019年10月,賴某付共接受投注17萬余元,劉某根共接受投注5萬余元。2019年8月,劉某發將其中一個“六合彩”賭博會員賬號提供給被告人李某田,李某田獲得該賬號后接受王某豐等多人投注,投注金額共計5萬余元。
仁化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發、賴某付、劉某根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他人投注,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其中劉某發為賭博網站招募下級代理,由下級代理接受投注,屬情節嚴重。被告人李某田以營利為目的,以非法收受“六合彩”投注的形式,聚眾賭博,其行為已構成賭博罪。被告人劉某發、賴某付、劉某根、李某田到案后均如實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實,且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判決被告人劉某發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貳萬元;被告人賴某付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劉某根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被告人李某田犯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責任編輯:姜新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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